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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化市总工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

发布日期: 2022-05-20 19:01:06 浏览次数:0

 为进一步推进市总工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化、规范化,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,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,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党委(党组)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》、《通化市党委(党组)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(草案)》,制定本制度。

 一、党组应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,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。 

 二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,非市管四级调研员列席。 

 三、党组书记任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,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,主要职责是审定每次集体学习方案、确定学习研讨主题、主持集体学习研讨、进行学习讲评、指导督促中心组成员学习、指导完善学习制度、对学习成果转化提出要求等。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,由主持党组日常工作的负责人代行职责。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,严格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,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,完成相应学习任务。

 四、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至少集中学习1次,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。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配备学习秘书。党组学习秘书一般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担任,主要负责提出学习方案交由党组审验,做好沟通协调等工作。其他部室负责协助秘书做好学习,并提供本部室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相关材料。

 五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: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,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;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;国家法律法规;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党的历史、中国历史、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;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、科技、军事、外交、民族、宗教等方面知识;党中央和省、市委关于经济发展、社会事业和全面从严治党等领域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;党中央和省、市委,全总、省总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;习近平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;工运事业改革发展和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、重点、难点问题;工会相关法律法规和重点工作等。

 六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可以通过多种形式,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:

 (一)集体学习研讨。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、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,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和互动交流。适当组织专题讲座。每次研讨要有重点发言,党组书记带头重点发言。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研讨不能用党组领导班子会、民主生活会或其他形式代替。 

 (二)个人自学。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及年度学习计划,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,制定自学计划,明确学习重点,研读推荐书目,做好学习笔记,坚持常态化学习。每人每年读书4本以上,并撰写学习心得。 

 (三)专题调研。深入基层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中,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,工会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,扎实开展调查研究,深化理论学习,自觉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实践。年度内撰写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。 

 (四)辅导报告。邀请专家或领导干部作专题辅导讲座,邀请的授课人及授课内容会前报党组书记审核把关。

 (现场教学。运用参观教育基地、考察学习典型、实地指导观摩等方式,让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紧密联系实际,转化为推动工会工作的实际行动。 

 此外,还要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,拓宽学习渠道,提升学习效果。 

 七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,应当保证参学率,每次集体学习的参学人员原则上不少于中心组成员的三分之二(即不少于4人)。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,必须向组长(党组书记)请假,严格履行请假手续,并以适当形式及时补学。

 八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上级有关部署,结合工会工作实际,制定年度学习计划。

 九、严格落实上级对党组理论中心的考核要求。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考核任务: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、学习计划制定和完成、学习制度执行、成果转化等情况;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考核主要包括:遵守学习制度、完成学习任务、学习效果和学习成果转化等情况。 上述考核任务落实工作党组书记为主要责任人,其他班子成员按职责做好配合。

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,应当在领导班子年度述职时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述学,在民主生活会、组织生活会上报告学习情况。 

 十一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可运用报刊、电视、网络或者内部通报、信息等方式,及时报道、通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和成果。

     

 

 通化市总工会

2022年5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