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通化市委 通化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第十一次通化市模范集体和劳动模范的决定
发布日期: 2022-12-30 13:35:02 浏览次数:0
2019年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以来,在市委、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全市各条战线广大干部群众团结一心、共克时艰,保经济、稳民生、抗疫情、促发展。涌现出了一大批成绩卓著、具有新时代精神的模范集体和先进人物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、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,市委、市政府决定授予吉林杨靖宇干部学院等40个单位为通化市模范集体称号;授予秦颖等100名同志为通化市劳动模范称号。
市委、市政府希望,受到表彰的劳动模范要珍惜荣誉,发扬成绩、再接再厉,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,继续当好推动经济建设的标兵、社会发展的先锋、创新创业的楷模,不断创造出更加优异的成绩。
市委、市政府号召,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劳动模范为榜样,学习他们解放思想、积极探索的进取精神;立足本职、争创一流的敬业精神;顽强拼搏、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;奋发图强、勇于攻关的创新精神,为通化新时代绿色转型、全面振兴凝聚正能量、再创新辉煌!
附件:1、通化市模范集体表彰名单
中共通化市委办公室
2022年12月30日